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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4月25日訊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言情劇教母”瓊瑤近日在微博發表文章致廣電總局領導,聲討編劇於正的熱播新劇《宮鎖連城》對其舊作《梅花烙》嚴重抄襲,並隨後附上例證,指認《宮3》在主線劇情、人物關係、具體細節等方面均有抄襲。瓊瑤表示,善於剽竊的於正已是慣犯,自己在遭受多次侵權後“心如刀絞”,懇請停播該劇,還公道於人心,為創作人維權。
  於正則在回應中強調故事的靈感另有來源,抄襲風波當歸咎於部分網友和媒體的誇大炒作,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自己並無冒犯之意。於正還聲稱藝術需要繼承與發展,瓊瑤作為言情劇的鼻祖自然免不了後來者的模仿與致敬。回應中甚至披露,劇本曾在第一時間就交給了瓊瑤公司,並得到了對方對劇本與合作的肯定。
  韓浩月(文化評論人):瓊瑤的維權不應止於舉報,再大的輿論同情聲音,都沒法幫助瓊瑤要到一個道歉或者賠償。而且,維權只停留於口頭行動,只會縱容更多侵權者出現。希望瓊瑤停止憤怒,保重身體,把維權行動進行到底。
  胡月偉(中國電影文學學會理事、國家一級編劇):影視作品中的抄襲、剽竊現象早就存在,但近兩年剽竊尤甚,主要是製作公司和編劇急功近利所致,不願意深入生活,不願從生活的源頭汲取創作的靈感。
  韓松落(作家):問題不在於是借鑒還是抄襲,是致敬還是套用,而在於,50年前,變成商人之後的瓊瑤所創立的標準和一整套估算方式,竟然還有效,對我們這個時代、對年輕人還有效,甚至越來越有效。這才是這件事里最讓人沮喪的地方。
  閆紅(安徽文學院簽約作家)單是針對人物設置以及“偷龍轉鳳”、“大奶朝小三潑水”這類情節上的模仿,恐怕還不夠。假如這也算抄襲的話,只怕瓊瑤自己也逃不了干係。但逐字抄寫,或者調換下語序,或者是其他我一時想不出來的抄襲,確實應該追究,若於正是這樣,支持瓊瑤阿姨維權。
  汪海林(編劇):不能抄橋段,這是行業的大忌,犯天條的。你抄人物關係可以容忍,但故事你得自己編啊,怎麼起承轉合的要自己寫,這是你自己的勞動。編劇經常為了“奪橋”反覆開會,一個橋段的產生可能需要三四天的時間。人家把橋過了,你給抄走了,這個是很惡劣的。
  王群立(浙江友視集團策劃總監):抄襲?還是沒抄襲?無論結論怎麼樣,都不能掩蓋中國電視劇市場泡沫泛濫的局面,也折射出了行業的一些困局。
  責任編輯:吳生林  (原標題:觀察:抄襲還是巧合?瓊瑤發文聲討於正新劇引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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