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原庭長、副縣級審澎湖民宿判員周某多次利用職權影響案件公正判決,並從中收受賄賂20萬元。日前,經懷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02年,時任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長的周某擔任審判長並主審李某故意傷害致死一案,李某的父親通過李某辯護人錢某介紹認識了周某。 2002年9月的一天晚上,李父為了讓周某幫忙對李某從輕處罰,在錢某陪同下來系統傢俱到周某家中,周某對李父稱此案件很難辦。其間,李父示意錢某迴避,錢某遂進入周某家衛生間,李父就將事先準備好的5萬元現金送給了周某。
  之後不久的一天晚上,李父又來到周某家中,周某告知李某的判決結果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聲稱法院還有其他工作人員對該判決結果不滿意需要“意思”(指花咖啡機點錢)一下,李父又將事先準備好的3萬元現金送給了周某。
  李某案件宣判後的一天中午,周某給李父打電話稱其正在淮北杜集區一飯店吃飯,讓李父前來付賬,李父從家裡拿了2萬元現金趕到該飯店把錢送給了周當鋪某,周某又收下了其中1萬元現金。僅此一案件,貪心不足的周某就分三次受賄9萬元。
  據辦案機關查明,周某在1996年到2002年擔任案件審判長和主審法官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侄子多次非法收受賄賂,受賄數額總計20萬元。其已於2005年提前退休,2012年紀檢部門接辦公室出租到群眾舉報,周某遂告案發。(韓宇 王麗 蘇藝)標簽:受賄編輯:鄧創  (原標題:9萬元進腰包 輕判傷人致死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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